随州等地环保部门强化执法保障春节期间环境安全

17.02.2015  14:12

随州市县两级联动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2月10日至11日,随州市环保局与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加强春节期间的环境执法监管,排查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此次行动,市环保局派出3个督导组分赴各地,共组织37名环保执法监察人员参加,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企业和排污口”的方式,先后对15家“涉重、涉危”的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行动中,环保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对各排污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调查询问和取样监测等取证工作,夜间执法行动一直持续到凌晨3时。经检查,没有发现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据悉,我市环保系统将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在春节期间继续不定时组织“零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和高压态势,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以最严的法律、最铁的手腕、最强的纪律给予惩处,确保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随州高新区四项措施保障春节期间环境安全

  为确保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保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环境监管。

  一是强化污染设施运行监管工作。进入1月份以来,高新区环保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涉重涉危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落实排查,严格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治污设施运行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岗位管理制度、运行记录制度及定期检修制度,确保节前治污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杜绝环境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是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通过采取明查与暗查、白天查和夜晚查、群众举报与主动出击相结合的方式,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查严惩违法排污活动。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一律立案依法处理,决不迁就照顾,切实解决涉及民生、影响群众健康和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三是积极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畅通“12369”环保热线,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做到有案即接,有案即查,有案即结,确保查办效果,切实改善民生环境,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四是认真做好危险源管理工作。针对春节企业假期较长的情况,分局督促重点污染源单位制定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春节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污染源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危险源转移、贮存安全,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解决。

京山县环保局强化措施保障春节期间环境安全

   春节临近,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京山县环保局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县域环境安全。

   一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化工企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储存单位、放射源使用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重金属企业等重点企业全面开展排查,重点检查环保治理设施、重大环境风险点防护措施、突发环境应急措施、应急物资和应急预案等重点环节。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到位,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值班和巡检制度,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对抗冻性差、易发生泄露的环节开展定时巡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设施并完善运行管理台账,切实防止因污染治理设施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导致的污染事故或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三是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对辖区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全方位巡查,细查污染隐患,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四是强化信访处理回复。对全年环境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对排查的重点环境信访事项实行分级包案查处,确保矛盾纠纷真化解,切实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五是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沙洋县环保局开展节前环境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县环境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连日来,沙洋县环保局以“四个摸清”为主线,对我县重点排污企业及饮用水源水质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的监管和做好环境应急准备,确保节日安全和社会稳定。

   同时,春节期间县环保局将畅通 “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与值班电话,认真执行环境信访处理制度,及时查处影响群众权益的环境污染纠纷,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鹤峰县环保局春节前做好值班备勤工作

   佳节即将来临,在人们准备欢度佳节的时刻,为确保鹤峰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喜庆的新春佳节,鹤峰县环保局周密部署节日期间环保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单位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使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制定了春节期间值班表制度。要求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同时值班,细化到每一名领导、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值班人员24小时开机。加强12369热线节日值班工作,建立节日期间情况报告制度等,确保节日期间的环境投诉问题得到迅速妥善解决。三是安排值班车辆,其它执法、监测车辆入库存放,如一旦遇突发事件,随时可以赶赴污染事故现场,确保有污染投诉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建始县城规划范围禁鞭措施硬工作实

   2015年是建始县实施燃放烟花爆竹“限改禁”的第一年。县委、政府对“禁鞭”工作高度重视,把“禁鞭”列为全县十件实事来抓。春节是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时期,为确保“禁鞭”工作取得实效,2月2日,我县成立“禁鞭”工作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在县公安局设立禁鞭办公室,抽调公安、安监、城管、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综合执法组。从当日开始,综合执法组坚持每天在规划区内巡查,开展“禁鞭”宣传、劝导,查处违反“禁鞭”规定的行为。

   “我们把宣传教育作为‘禁鞭’工作的关键环节,让群众理解、支持‘禁鞭’工作。” 县“禁鞭办”综合执法组组长王景淼介绍道,“禁鞭办”按照“标语横幅到街道、禁鞭通告到小区、宣传材料到住户”的要求,设置永久性标识牌7个、张贴禁鞭公告300份、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2万份、动员沿街企业、单位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鞭宣传标语、利用车载喇叭滚动播放禁鞭公告,在中小学校开展“禁鞭”宣传,教育未成年人不玩耍烟花爆竹,在电视台、网络等本地媒体上不间断宣传报道有关“禁鞭”的法规、政策、意义。多角度、全方位的“禁鞭”宣传,让所有的市民朋友都认识到在规划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污染环境,与建设“美丽建始”背道而驰。

   严控烟花爆竹的源头,从源头上减少烟花爆竹的投放量。“禁鞭办”综合执法组到有证零售经营户宣传政策,责令规划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限期搬离规划区,同时每天在县城内各街道巡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内售卖烟花爆竹,加大规划区内花圈店、花店、日杂副食店的突击检查力度,发现有非法售卖、储存的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收缴;在白事馆、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红白喜事总管人员中有信息员,广辟信息来源;对拟办理婚丧嫁娶、庆生祝寿、楼盘封顶、乔迁新居、升学留学、参军就业、开业庆典、迁坟祭祖的居民和企业,提前介入,登门宣传,打好预防针,及时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禁鞭以来,“禁鞭办”县城先后查处了违法运输、携带、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13件,行政处罚16人,其中治安拘留2人,收缴违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花爆竹1000余件。下一步,综合执法组将继续加大宣传、查处力度,出重拳、强措施、严执法,力争春节期间规划区内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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