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多名村干部违规公款吃喝、购买土特产受处分

29.10.2015  10:20

  昨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襄阳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数名村官违规公款吃喝、购买土特产受处分。

  其中,襄阳市枣阳市新市镇火青中学违规公款吃喝,党支部书记、校长刘元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书记王泽成、副校长吕强、骆德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襄阳市东津镇肖岗村违规公款吃喝,肖岗村村委会主任肖明永、村支部副书记肖光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襄阳市保康县店垭镇杨树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宏运,宣传委员马登攀,组织委员、纪检委员林万英,多次用公款购买土特产,杨宏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登攀、林万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周舜尧)

  襄阳市宜城市政府法制办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时任宜城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朱天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