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引发幼儿园火灾武穴消防依法拘其10日

30.05.2014  03:34

5月28日,黄冈武穴市公安局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因过失引起火灾事故的朱某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7日上午14时32分许,武穴市石佛寺镇鸡公岭村东方红幼儿园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消防大队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和10名官兵前往救援,经过10多分钟的扑救,火灾被成功扑灭。 

火灾扑灭后,武穴消防大队立即开展火灾调查,经查此次火灾造成幼儿园四楼房屋屋顶及部分室内物品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主要是四楼电器线路老化,未及时更换,导致短路起火。

作为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经报请武穴市公安局审批,依法对朱某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于当日下午送到武穴市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