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超投资千万违建办公楼 两任住建局长被查处

15.12.2014  14:15

  湖北日报讯 (记者严运涛)不仅未批先建办公楼,还超投资1300多万元超标装修,蕲春县住建局两任局长因楼堂馆所问题被查处。9日,黄冈市纪委对外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2012年9月,蕲春县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交付使用。纪委调查发现,该楼未批先建,且超建筑面积5293平方米、超投资1300多万元、超标准使用装修材料。县住建局原局长、现任武穴市副市长叶祥新对该项目未批先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行政警告处分。接任的县住建局局长骆敬泽负相应领导责任,被行政记过处分。

  蕲春县交通局交通运政综合大楼也存在未批先建问题。2011年12月,该大楼竣工后补办项目核准申请,县发改局越权审核批复。县交通局原局长、现任蕲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安武被党内警告处分,县发改局局长张寿松越权审批被行政记过处分。

  此外,纪委还通报多起违规接受吃请、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案例。其中,黄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刘正兵,先后多次在所管辖酒店宴请亲朋、同事消费5481元,经对方多次讨要长期不结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