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通报10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案例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吴迪)9月24日 ,黄冈市纪委监察局严厉通报10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案例。
据悉,近期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这些被通报案例分别是:
1、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州办事处违规发放考核奖金、加班补助等共计41040元。2015年3月,黄州区纪委要求其限期整改,至2015年8月仍未整改到位。2015年9月8日,黄州区纪委给予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该办事处纪检员王丽党内警告处分。
2、2013年至2014年,红安县畜牧兽医局用公款11920元购买土特产给干部职工发放福利,且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5年7月14日,红安县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劲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4年7月,武穴市统计局违规发放2013年度法制建设先进单位奖54605元。2015年8月7日,武穴市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该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梅国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该局普查中心主任余霞(副科级)党内警告处分。
4、2013年2月至2015年3月,罗田县卫生监督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合计201097.50元。2015年7月24日,罗田县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该局原局长余登友党内警告处分。
5、2013年至2014年,麻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违规发放干部职工津补贴共计141694元。2015年7月8日,麻城市纪委分别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张向阳和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弩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党支部书记谢立新、副站长赵全喜党内警告处分,麻城市监察局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原站长郑轩行政记大过处分。
6、2015年1月6日,麻城市中医院在召开司法鉴定培训会期间,违规向与会人员发放购物卡共计14000元;同时,还存在违规发放过节费、业务补助等共计430178元。2015年6月26日,麻城市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该院副院长马少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该院副院长兼中正法医司法鉴定所负责人黄敏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7月8日,麻城市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该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兼中正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定代表人王明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2013年11月至2015年2月,英山县温泉游泳馆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0160元。2015年8月25日,英山县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该馆负责人鲁金生党内警告处分。
8、2014年,英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41640元,且该所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5年8月23日,英山县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该所原所长涂胜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英山县监察局给予涂胜桥行政降级处分。
9、2013年11月至2015年3月,黄冈市黄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共计142960元。2015年9月8日,黄州区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该中心主任林双平党内警告处分。
10、2014年2月,黄冈市黄州区堵城镇江咀村给5名村干部违规发放40000元的招商引资工程补助款,且该村还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6月5日,堵城镇党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细南党内警告处分。
该市《通报》明确指出,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也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防“四风”反弹。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省关于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