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贸办4月1日挂牌 省商务厅发布20项创新举措
4月1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简称湖北自贸办)正式在省商务厅挂牌成立。省商务厅发布20项创新举措,支持自贸区发展。
20条创新举措分六大类,分别围绕“放管服”改革、招商引资、内贸新业态、服务贸易发展、贸易便利化、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展开。商务厅已提请向三大自贸片区下放省级商务经济管理权限,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在自贸区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武汉、襄阳、宜昌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地方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省商务厅相关人士介绍,“今年,我们将结合世界500强对话湖北等经贸活动,举办湖北自贸区专场推介会、跨国公司投资对接会等,加大自贸区招商力度。”
为扶持内贸新业态发展,省商务厅将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进、出口功能,促进湖北自贸区跨境电商实现片区联动。优先在自贸区展开融资租赁试点,支持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地区总部或项目子公司,在飞机、船舶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在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方面,省商务厅鼓励在自贸区发展技术转让、许可证贸易、技术咨询等技术贸易。对武汉片区内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施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省商务厅将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支持省内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与湖北自贸区联动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口岸升级为一类开放口岸,支持襄阳、宜昌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
为推动企业加快“走出去”,省商务厅鼓励自贸区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借助国际资本市场,采取境外贷款及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方式,实现低成本境外布局。支持金融机构对自贸区内“走出去”企业探索开展内保外贷、外保内贷、海外直贷等业务,降低投资风险。(雷闯、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