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组织学习收看国家文物局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

24.03.2015  10:14

  3月20日,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要求,省文物局组织省直博物馆、省博物馆协会、国家一级博物馆、重点地市博物馆、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武汉大学历史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博物馆系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在武汉分会场组织学习收看。

  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励小捷局长从博物馆发展的客观形势和适应现实社会需求、推进博物馆法制化进程的角度,对《博物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刻阐述;从博物馆属于非营利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博物馆要突出教育功能,鼓励全社会参与博物馆事业,行政监管与政府服务并重,博物馆建设应当坚持功能优先原则,支持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等方面,对《博物馆条例》的精神实质作了具体分析和宏观指导;从加强《博物馆条例》的宣传普及,积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积极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切实增强博物馆教育功能,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法行政等方面,对学习贯彻《博物馆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

  会上,八位文博界代表分别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的角度,对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进行了研讨,畅谈了《博物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博物馆事业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的深远影响,介绍了做法、交流了经验。会议要求各省市区文物局抓紧部署《博物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任务,要加强督导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本地区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

  省文物局副局长赵令珍出席会议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好《博物馆条例》,省文物局将于4月召开全省学习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专题会议,届时请各地各单位就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交流探讨。

  2015年2月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博物馆条例》,2015年3月20日起,《博物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博物馆行业第一个全国性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