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人大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谷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以推进《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贯彻执行为契机,坚持诚信为本、援助为民,贫者必帮、弱者必助、应援尽援为服务宗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法律援助网络初步形成 。全县10个乡镇及相关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1个,把法律援助工作延伸至基层一线,在全县构建起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主,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乡镇法律服务所为配套的全县法律援助网络服务体系。二是夯实队伍基础,法律援助人员素质整体较高。全县直接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达49人,打造了一支较高水平的法律援助队伍。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法律援助程序趋于规范 。从立案审查、人员指派、工作开展等环节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良好运行。四是践行为民宗旨,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亮点纷呈。围绕公平正义这一主题,进一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让更多弱势群体得到必要的法律服务。2015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7件,提供法律咨询586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76件。
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客观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援助专业人员较少,专职律师还很缺乏;法律援助投入渠道单一,经费总量还很不足;法律援助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社会的参与度还不很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渗差不齐,案件质量不是很高等问题。针对调查了解的情况,调研组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今后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参与率。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工作机构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和关心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使各级各部门更加认识和理解各自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所担负的职责,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的监管职能,不断充实力量提高服务水平。通过选调,选拨一些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一线,综合利用资源,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弥补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人力之不足。司法行政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能,加强对援助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和奖惩机制,督促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尽心尽职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案件质量。
三是要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的工作通道,形成部门协作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各有关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公、检、法、司、仲裁、劳动、工会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具体措施,构建法律援助工作绿色通道,使各个机关相互配合,共同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是要进一步担负起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建立多渠道的经费保障机制。法律援助是政府出钱维护社会公正的一项社会事业,是一项法律惠民工程,要加大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与法律援助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捐助法律援助事业,探索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谷城县人大常委会 陆学海 翟光清)
责任编辑:吴志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