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荆门模式”得到司法部肯定 调解执行率达100%
14838起矛盾纠纷,14281起被成功化解,调解成功率达96%,调解执行率达100%,高于法院判决执行率。一大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被轻柔化解,这是荆门市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近5年的成绩单。近日,人民调解“荆门模式”得到司法部肯定——
医调委让医患双方都“服气”
“老妈平日身体挺好的,今年6月做了个结石手术,人就没了。”16日,荆门的张先生说起母亲的离世,眼圈顿时红了。
张先生找医院要说法,院方提出患者是突发心脏病致死。几番交涉后,张先生情绪激动,院方也不露面了。就在这时,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主任阎强找到张先生。“医调委?属于卫生局还是属于医院?”张先生坦言,要是卫生局办的,难免偏袒医院,公正性就会打折扣。“既不属于卫生局也不属于医院,我们是独立的第三方。”阎强耐心解释,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社会组织,主要工作就是调解矛盾纠纷,而且是免费的。
将信将疑中,张先生来到医调委申请调解。当天,他就和院方见了面。在阎强的主持下,听证调解、技术研判、认定责任。两天后,医院向张先生赔付的39万余元全部到位。张先生这才真正信了,“医调委处处为家属着想,让我们有了说话的地方。”
尽管被判定为责任方,这家医院负责人也很服气,“我们怕的是‘医闹’。”
“‘第三方’是荆门模式的最大亮点,也是确保公平公正的关键所在。”荆门市副市长董煜华介绍,像医调委这样的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荆门已涵盖了医疗、交通、物业、家庭、环保、保险、学校等10多个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共有31家,已全部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每年拨款200余万元。调委会工作人员都是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或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担任,避免了行业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我买的就是重大疾病保险,可保险公司偏偏不赔!”今年6月,荆门掇刀区居民王先生在武汉同济医院查出患有肝癌。面对高额医疗费,他想起2014年5月曾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便拿着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两个月后,保险公司回复称“王先生是带病投保(投保时患有肝病,未如实告知),不能理赔”。对此,王先生无法接受,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没有结果。双方僵持不下,便向荆门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保调委”)申请调解。
在听取双方意见后,保调委深入调查,认为新保险法增设了“自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承保上存在瑕疵,投保人也未履行告知义务,双方均存在一定过失。多次的沟通,最后以保险公司向王先生赔付8万元和解。
荆门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保调委成立于今年5月,重点解决“理赔难”和“销售误导”等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和行业顽疾。目前,保调委联合多个部门建立起“大调解”机制,与市公安局建立“反保险欺诈工作机制”,与市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检察院建立“预防和打击保险理赔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机制”,与市消委建立“保险消费者保护机制”,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
交调委有3个“好邻居”
“老刘,有辆三轮车在村里撞人了,你赶紧去看看。”18日,钟祥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委”)主任曾宪贵接到交警电话后,赶紧通知村里的调解员赶往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矛盾纠纷当事人还未申请调解,我们就主动介入,进行说服、疏导。”该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我们建立起市、乡、村三级调解员网络,在事故现场、医院等重点部门,以及入户走访调查时提前介入,宣传法律政策,协助事故处理民警做好前期维稳工作。
钟祥交调委还有3个“好邻居”,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道路交通法庭和法律援助中心,四家在一个院子办公。“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矛盾纠纷,首先由交警行政调解,调解不成可申请交调委的人民调解,再不成还可以依法进行诉讼。”该市交调委主任介绍,8名律师每天轮流值班,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事故受害方提供法律援助。
“交警行政调解、交调委人民调解和法院司法调解形成了一个‘闭环’,所有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进了这个‘院子’,就能一站式解决。”该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人民调解引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后,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如今全市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上访投诉、群体性事件均大幅下降,既缓解了警力不足,也节约了行政成本和百姓的维权成本。 (江卉 熊信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