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单位动员大会暨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员执法培训班
为进一步增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记录全过程制度建设试点单位执法记录全过程工作责任意识,提高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员依法行政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由十堰市卫生计生委委托,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具体承办的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单位动员大会暨卫生计生监督员业务培训班于近日在龙安酒店举办。本次培训邀请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赵睿科长、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宋志彪副庭长和十堰市检察院刘建斌处长为参训学员分别讲授饮用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理方式方法、行政执法法律法规适用问题、“两法”衔接工作以及案件讨论交流等内容。会议同时对获得全省“卫生计生监督蓝盾卫士”的荣誉的同志颁发了荣誉证书。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和卫生计生监督骨干人员共60人参加培训。
会议对十堰市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工作进行了安培部署和动员,要求今年被纳入湖北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单位的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郧西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积极探索和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堰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高金龙和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委书记张勇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张勇对参训学员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卫生计生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端正态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三是规范执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实效。高金龙就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及培训班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准备,提高试点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要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试点工作制度;三是要认真组织好培训,提高行政执法理论水平,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四是在学习、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素养;五是要求其他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
(十堰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