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政府要求以更高标准建设“信用宜昌”
05.08.2014 10:56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本报讯(记者郑广华)8月4日上午,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宜昌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信用制度建设配套文件。马旭明强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信用宜昌”,是我市学习对接上海自贸区的重要内容之一。要结合“法制宜昌”建设,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推进“信用宜昌”建设。
会议指出,要着力规范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行为,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综合服务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社会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和使用要遵循合法、公正、客观、准确、及时、保密、尊重隐私权和谁提供谁负责真实性的原则。所有成员单位均要建立健全本系统或本行业的信用信息档案,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供经济组织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要加强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和异地备份设施,确保信息安全、可靠和完整。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大力推进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全市范围内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及高新区(工业园区)的小微企业为主要对象,大力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培育规范信用服务机构,防范控制信用服务风险,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建立民间借贷登记管理平台,引导民间资本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编辑:裴春梅)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05.08.2014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