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襄城区法院王鲁海被湖北高院追记一等功
21.11.2014 14:07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21日电 (王洪 刘宇 刘静文)11月21日,笔者从襄阳市中级法院获悉,襄城区法院王鲁海被湖北省高级法院追记个人一等功,并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向王鲁海学习的活动。
王鲁海同志生前系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委会委员。2014年5月5日上午,在刚开完工作例会后突发脑淤血去世,年仅42岁。王鲁海工作20多年来,始终扎根基层一线,忠诚为民、勤勉敬业、刚正朴实、淡泊名利、清正廉洁、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把全部心血和汗水倾注在自己挚爱的事业上,用自己的生命树立了新时期优秀党员、优秀纪检干部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是湖北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杰出楷模。王鲁海先进事迹经一些中央、省级媒体报道后,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襄阳市委、区委追授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并号召向他学习。
湖北高院在决定中指出,全省法院干警要以王鲁海为榜样,学习他正直无私,刚正不阿的责任担当;勤勉敬业、忠诚履职的职业操守;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质朴善良、乐于助人的道德情操。要把开展向王鲁海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事业心,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切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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