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明年5月1日起施行

23.12.2016  02:08

  12月19日,襄阳市举行《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合并简称为“两个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襄阳市文体新广局党组书记、局长郑玉清就《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中襄阳城墙保护范围和建设地带的划定情况,以及划定范围内的禁止性活动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日前,《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和《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已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这是襄阳市拥有立法权后出台的首批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新获批的两条例聚焦“一城一水”的保护,充分展示了立足实际、彰显特色的立法导向。其中,《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立足城墙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着力理顺管理体制、划定保护范围、确立保护规范、明确法律责任,推动解决现存突出问题,通过法治手段为襄阳城墙“防险加固”。

  两个条例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和利用水平,对依法推动襄阳经济社会和文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芳、副市长刘恒友等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