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法院执结一批农民工工资案件
3月17日,当申请执行人张从华从襄城法院财务室取走最后一张执行款支票,至此涉及张从华等15名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南漳市政公司在承建襄州区张湾镇洪山头安华纺织厂建围墙工程项目时,将工程项目转包给没有用工资质的戴炜,戴炜招用张从华等15名农民工到工地施工,工程完结后,南漳市政公司将全部工程款与戴炜结清,但是戴炜并未将工资支付给申请人。2015年3月27日张从华等15名农民工向襄阳市襄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在经过开庭审理后,5月26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要求被申请人戴炜五日内支付张从华等15人工资,南漳市政工程公司因非法转包,管理失误承担连带责任。因二被执行人戴炜、南漳县市政工程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15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襄城区法院执行局收到该案后,立即向二被执行人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同时进行网上司法查控。2016年2月2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财产查控系统反馈南漳县市政工程公司在南漳县建设银行有存款,承办人立即在网上冻结了该账户,执行法官当日便从襄城赶赴南漳,将南漳县市政工程公司的55000元存款划拨至襄城法院执行款账户。15名申请执行人在拿到执行款后向襄城法院表示感谢,纷纷表示为执行局的办事效率点赞。
据悉,襄城法院近三个月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35件,执行到位标的53.5万元,这一系列案件的高质高效办结,是襄城法院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快速执行的体现。自元旦以来,襄城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活动,针对涉民生案件设立专门的案件处理绿色通道。在依靠法院财产查控系统统一查询的基础上,执行法官自主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形成了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的模式,全程提升案件办理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