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定为假药 传承人起诉药监局
法制晚报讯(深度记者 朱顺忠 实习生 陈进)5月25日本报“深读中国”栏目以《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认定为假药》为题,报道了河南省食药监局以向下级“批复”的形式将有着数百年历史、被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文联等多部门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聂麟郊膏药”认定为“假药”的新闻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今天下午,法晚记者从郑州市中级法院获得消息显示,“聂麟郊膏药”的传承人已经正式向郑州市中级法院起诉河南省药监局,并被受理。
聂树信是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认定的 “聂麟郊膏药”的唯一传承人,对于祖上传承的膏药被认定为假药一事,他感到非常不理解。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他说:“有着200多年历史的祖上非物质文化精髓,突然被认定为假药,这让我非常不理解。一方面是省委宣传部认定的保护项目,一方面是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假药,这让我们感到疑惑、不解和无奈。”聂树信最后表示,目前他只能够通过行政诉讼,申请撤销食药监局对其产品“假药”的认定,维护这一传承数百年的文化项目。而此前河南省食药监局则认为:“聂麟郊膏药含有中草药成分……同意聂麟郊祛痛贴等产品按照假药论处的意见。”
5月4日,聂树信以“聂家信生物科技开发公司”名义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交行政诉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河南省食药监局的相关批复。
今天下午法晚记者获悉,郑州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正式受理此案,并向当事人出具了2015郑行初字第47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新闻回顾:
对于经常腰酸背痛的人来说,膏药肯定不会陌生。与打针吃药相比,膏药既方便又无痛,在国内颇受欢迎。
经河南省政府认定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聂麟郊膏药”,其衍生品“聂麟郊祛痛贴”今年2月中旬被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食药监局”)认定为假药。
此后,从事销售“聂麟郊祛痛贴”的经销商被河南永城警方刑拘,理由是“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日前,《法制晚报》记者获悉,因证据不足,检方拒绝批捕,经销商被释放。
5月初,生产“聂麟郊膏药”的聂家将河南省食药监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假药认定,13日,郑州中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省食药监局:同意以假药论处
“聂麟郊膏药”代表性传承人聂树信表示,该膏药创于1902年,于2007年被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文化艺术联合会评定为河南首批“老字号”。2010年,被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定为“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文化厅审定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4年底,由于牵涉河南洛阳生产的一种药物贴剂,一时无法就产品性质做出准确判断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食药监局,就“聂麟郊祛痛贴保健品”真伪向河南省洛阳市食药监局发函,请求对相关产品进行调查、认定,并将回复意见函告。
接到内蒙古方面的业务公函后,洛阳方面随即组织人员对聂麟郊祛痛贴等产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几天后,洛阳市食药监局初步鉴定聂麟郊祛痛贴等产品为“假药”。这个结果遭到了聂麟郊传承人的激烈反对,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也表示对结果“不予认同”。
为了进一步判断上述贴剂的性质,洛阳市食药监局紧急向河南省食药监局进行了请示。请示的理由是:(贴剂)含有中药成分,产品上标注“关节劳损、骨质增生”等医疗术语,在祛痛贴产品上标注“非遗保护产品”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在全国近百家店铺统一标识“聂麟郊膏药老店”构成事实上销售药品(膏药)的行为。请示事项为:以上认定是否妥当?
2015年2月12日,河南省食药监局作出豫食药监法[2015]18号批复(以下简称18号批复):“同意聂麟郊祛痛贴等产品按照假药论处的意见。”
2015年4月9日,聂树信的女儿聂海南接到河南永城的代理商家人电话,说永城市食药监局依据18号批复对代理商进行了查处,代理商也被永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我们受理立案的依据是永城市食药监局移交给我们的构成犯罪移交函。销售假药属于刑事犯罪,不属于他们职权范围,必须移交公安机关,所以案件移交给我们。目前案件已经移交给检察院。”永城市公安局打假办的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晚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