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黄州区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

23.06.2017  15:34

2017年6月15日——22日,黄州区政府法制办组织12名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分成三个督查组,对公安、人社、住建、交通、农业、卫计、工商、质监、物价、食药等10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为期五天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

此次专项治理分三阶段进行,其中第二阶段从6月中旬开始到9月中旬结束,为重点检查阶段,对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上述十家部门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问题零报告以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地方进行重点抽查。

督促检查专班每到一个单位,都要求该单位分管执法领导汇报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同时要求该单位承担执法职能的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分管执法的负责人发言,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查阅该单位问题清单、执法案卷及相关工作台帐资料的同时,邀请该单位行政相对人谈看法,提意见,并由区政府聘请的行政执法监督员对该单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质询,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分表作出总体评价。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周志强对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第一阶段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提出具体要求,要求上述单位要进一步扩大查找问题的范围,在督促检查中发现问题,在复议诉讼中发现问题,在举报投诉线索中发现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问题销号制度,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对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的,要真追究,真问责,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要根据《黄冈市关于做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黄法政〔2017〕4号)的最新上级文件要求,在思想认识上做到三真(即真重视、真自查、真整改),注重三个管理(即痕迹管理、台帐管理、清单管理),坚持三个原则(坚持应查尽查、应处尽处、应报尽报),切实把第二阶段工作做好、做实。(曾文艺  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