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还是非法行医?武汉无资质器官移植案引关注

12.09.2014  10:22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吕锐

  患者急需移植胰腺救命,武汉同济医院在无胰腺移植资质的情况下为其进行肾、胰联合移植手术,但术后数月移植器官失功。患者委托律师,控告医院非法行医、手术失败,索赔290万余元。

  昨日,这起罕见的 “无资质器官移植案”在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开庭。因案情关注度、争议度高,主审法官由硚口区法院副院长沈革非担任,法院还邀请众多医学专家、卫生计生系统官员、人大代表、法学教授旁听并展开讨论。

  法院将择日宣判。

   患者手术后得知医院无胰腺移植资质

  昨日,童某的母亲张女士介绍,童某大学毕业后,因糖尿病引发尿毒症,且双目失明。

  张女士说,看到儿子身体每况愈下,她心急如焚。得知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专家明长生教授做“胰、肾联合移植手术”很有名,便迫不及待携子赶赴武汉。2009年2月20日,童某在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顺利进行了“胰腺、肾脏联合移植手术”。手术由明教授主刀,童某于当年4月2日出院。

  因手术后出现急性排斥反应,童某分别于2009年6月和8月两次到同济医院住院。当年9月24日他出院时,医生诊断为“胰、肾联合移植术后移植物失功”。“胰腺、肾脏两个器官移植不到7个月,便失去功能,患者再次陷入反复透析、打胰岛素的治疗环节,这样的手术能算成功吗?”花费35万余元医疗费的张女士,将满腹疑问抛给了代理律师。该律师通过查询,意外发现同济医院2009年时并没有取得胰腺移植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