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部门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取得初步战果

13.04.2016  13:11

  今年以来,省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部署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取得初步成效。一季度,全省工商系统共组织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1550个批次,检查农资经营者16112户, 查处农资案件397件,案值225.93万元,罚没金额145.72万元,受理消费者涉农投诉7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3.45万元。

  一、夯实监管基础。一是加强工作部署。今年2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系列活动,明确要求,细化部署,推动红盾护农深入开展。二是建立监管台账。各地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为契机,强化“经济户口”管理,全面清查辖区农资经营主体,建立农资经营者台账,将农资经营者名称、类型、地址、经营范围、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准确记录在案。目前,全省有农资经营者25423户。三是推动监管信息化。探索建立农资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体系,将经营主体、商品、抽检、案件查处等信息录入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平台,实行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监管。当前,系统中农资经营主体标注率达100%,录入农资商品信息96787条,录入农资商品质量抽检信息6528条。

  二、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强化农资商品质量抽检。今年全省工商系统将组织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3500余批次,其中,省工商局直接组织实施抽检1000个批次,一季度已完成700个批次(肥料600个批次,农用薄膜100个批次)。抽检以消费者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和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及其经营者为重点,加强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提高抽检工作效能。二是强化农资案件查办力度。依法查处农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广告、侵犯他人注册商品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威慑力,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三是强化农资专项检查。今年3月,由省工商局牵头,联合省农业厅、省供销社对武汉、黄石、黄冈、咸宁等地春季农资打假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出了各地种子、肥料等农资商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确保春耕时节农资市场稳定。黄冈市工商局设立农资打假专线,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共出动执法车辆500台次,执法人员1800人次,检查市场102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4600户。黄石市工商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者6户,劝退未审先推农作物种子8个,责令退转种子2150公斤,没收玉米种子120公斤,棉花种子30公斤。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加强与农业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监督指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自律制度,实现农资商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可追溯监管。二是完善农资商品“重点监管名单”制度。根据农资商品质量抽检情况和相关部门披露的农资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对近两年来反复出现的同一厂家、同一品牌的不合格农资商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商品及经营者实施靶向式监管。目前,共发布省级农资商品“重点监管名单”6次,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农资商品104个。三是完善“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公示制度。加强农资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公示活动,督促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共公示“农资经营示范店”10500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