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河长制——民心所向

09.06.2017  16:11

(程威  刘祖兵)  近日,随着“轰隆”一声炮响,社会广泛关注的随县唐县镇溠水河主河道内的违规建房被依法拆除,当地干部群众交口称赞。

这两栋六层违规建房于2011年8月动工,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完工。随州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于2016年5月督查溠水河治理工程时发现此处违规建房。经现场查勘,此建房是严重侵占河道和严重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建筑,随后多次向随县水利局了解情况后得知,随县水政执法大队在与违法当事人多次协调无果后,已将此案移交到司法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始终未执行。随州市水利局专门就此事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随县水利局对违法建筑要坚决查处,并遏制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为何在五年后的今天才得以解决?是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踢皮球”还是“不作为”,才致使河道违章建房强拆五年无果?私认为不尽然,此类事件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河道管理责任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责任人和长效管护机制,才导致此类事件屡禁不止。

那么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呢?根据随州市委、市政府4月底已经出台的《随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道管理与保护长效机制,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只有明确了河长,落实了责任,才能做到有人管理、有人负责,才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推行河长制——时代呼唤,民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