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水利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30.09.2014  15:54

(李亮)9月29日上午,黄梅县水利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认真贯彻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水利站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传达了县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领学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该局局长对局属1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水利站长及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 

二要带头廉洁从政。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县的有关精神,严于律已,廉洁从政,为身边干部职工做好表率。要求其他同志遵守的制度,自己要带头自觉遵守;要求其他同志不做的事情,自己要带头不做;加强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主动带头接受监督,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三要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水利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我局在推进水利发展过程中“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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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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