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出台七项措施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提前介入

31.03.2016  17:28
 

  近日,省局出台《关于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提前介入机制的意见》,对提前介入的范围与程序作了明确要求,制定七项保障措施,确保提前介入工作取得实效:一是优先审评审批制度,对符合提前介入要求的项目优先办理行政审批;二是全程跟踪服务机制,指定专人随时掌握审批状态和审批进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千万元项目挂牌帮办”制,对重点研发创新品种信息,明确专人分包,专人承办,领导挂帅;四是研发注册风险预警机制,在省局网站和公众信息平台定期发布药品医疗器械研发注册工作中易发多发的共性问题以及国家法规和技术层面的新变化新导向;五是研发培训交流机制,适时交流国内外产业政策,引导企业理性申报,鼓励企业研发市场短缺、适应症独特、工艺先进、性能高端的产品;六是研发可行性论证专家咨询机制,通过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国内外知名专家对提前介入项目定期开展研发可行性论证;七是部门协调机制,针对提前介入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积极出台创新产品研发的鼓励政策。

  (信息来源:产品注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