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最大毒枭一审被判死刑 其他5名成员均判死缓

21.07.2016  05:36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18日电 (谢安平 龙敏婕 王波)7月18日,记者从湖北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4月28日至30日审理的荆门史上最大贩毒案有了结果。法院判处主犯黄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从犯雷某、王某、祝某、周某、刘某等5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从2015年1月至该年3月,被告人黄某、王某多次开私家车到云南省孟连县,通过“阿松”先后购买23339.44克“麻果”和2.18克冰毒,运送到四川省成都市后又转运至湖北京山、应城、天门一带,分别卖给雷某、祝某、刘某、周某等人。其中,被告人黄某、王某共同贩卖、运输麻果23339.44克、冰毒2.18克;被告人雷某、祝某共同贩卖麻果19201.2克,共同贩卖、运输麻果194.58克,其中祝某单独贩卖麻果162克,刘某贩卖麻果2838克,周某贩卖麻果7959.9克,黄某、刘某均系累犯和毒品再犯。其犯罪团伙共谋取利益近500万元,该案为2015年湖北省最大贩毒案,也是荆门史上破获的最大毒案。

  该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评议,并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遂作出如上判决。目前,该犯罪团伙已集体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