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10年纪实系列报道之八
从机构设置、人员安排、职责权限,到权力的运行规则和方式,都很难为“外人”所知。这正是传统体制下的政府,要求公众遵循政令理所当然,却没有让公众知其所以然。过去,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各种政策和决定正是在这种习惯性的老思维中出台和实施的。
近年来,公众的行政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公众对捍卫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需求日趋强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指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并提倡“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2004年,我市制订了《荆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把政府的权力“晒”出来,请人民监督,逐步实现由不公开到公开、神秘政府到透明政府的转变。
把公众关注的焦点 “晒”出来
近年来,我市的行政单位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同步推进,加大行政单位的公开政务信息力度,建立起统一的政府信息平台,全面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将各部门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人员编制、工作动态、审批项目、办事程序等全部在网站公布,向社会主动公开。
不仅公开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还向公众征求意见,形成了互动。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荆门”建立了“百件实事网上办”专题栏目,为公众提供“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保障、交通出行、公用事业、住房、户籍”等9个大类共131项服务事项信息。在荆门社区网上对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对“义务解答关于劳动法规、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荆门市养老保险热点关注”、“数字电视相关问题在线解答”等热帖持续关切回应,回复均达千条,超过20万人次查看了这些回复。
《荆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中规定“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情况,征求公众意见”。针对公开工作结果的多、公开工作过程的少,杜绝仅公开工作动态、报告和成绩的现象,我市重点加强了工作过程信息的公开。使得公众知晓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并参与其中,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重大行政决策更民主、科学。
移走信息公开的“玻璃门”
以前,公众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常常遭遇“玻璃门”,说起来是信息公开,却让申请人“看得见、摸不着”,这和把申请人拒之门外并无本质差别。现在,不管是要求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公车购置税缴纳情况还是葛洲坝水泥厂的环评报告,公众的要求都能得到及时答复。
近年来,我市打造了以当面、传真、信函、电话、网络等全方位、立体式受理窗口,全面拓宽了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渠道。
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依申请公开的栏目,公布收费标准、流程图、办理时限、申请表和受理机构等信息,方便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建立全市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管理平台,申请人根据申请公开事项选择受理部门填写申请表,受理情况、工作进度、回复结果等都在平台上集中展示,还能供公众随时查阅。
对公众提出的任何申请,不论是否本机关受理还是信息不存在,做到及时认真答复,能当场答复的一定当场答复。多年来,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期答复,未发生一起因信息公开引起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针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复申请、“批量申请”现象,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我市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将能主动公开的主动公开,减少重复申请,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一边拓宽渠道,一边加强监管
全市各地各部门在加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常规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公众推送最新政务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拓展受众面。强力打造的“市民问政”节目,正是在政府与群众间搭建的一个交流沟通新平台,促进了行政行为的规范和透明。
除了拓宽公开渠道,我市也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力度。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各单位明确了信息发布专员,统一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后台的标准,设置信息发布数据统计排名表,对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监控,有效提升了各单位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同时,多次组织检查督导,加大督办检查的力度,加强对政府网站(网页)信息公开专栏的监管,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仅2013年,我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5937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15件,全部按期答复。“中国荆门”网站在“ 中国政府 网站绩效评估”活动中连续四年获得湖北省第2名的优异成绩,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连续三年被《电子政务》杂志社、电子政务理事会评为“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精品栏目”。(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