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副市长郑中华论食品安全

09.10.2015  15:53

  9月30日,荆门市副市长郑中华在《荆门日报》发表“贯彻食品安全法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的署名文章。

  文章指出,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是全市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工作任务。一是要学习宣传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各级党委、政府要领会新《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精研细学,争当行家里手,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开展新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社会各界及广大食品经营者、消费者都要学习了解新《食品安全法》,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尊法,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形成“我参与、我监督、我受益”的氛围和机制。二是要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坚持重典治乱,严格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去落实,确保食品安全。要强化和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新《食品安全法》,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大考核力度,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失职渎职者严肃问责。要落实监管部门职责,农业、畜牧、食药监、水产、卫计委、教育、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加强源头治理,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无缝监管。要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储存运输、餐饮服务企业要自觉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加强质量安全管控,严格遵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诚信自律,做到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三是要做到食品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广大市民要主动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来,自觉远离不合格、不安全食品。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让不法分子、假冒伪劣食品无处遁形、无处可藏,共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信息来源: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