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公安查获一涉毒窝点 抓获七名涉毒人员

20.10.2015  00:39

    新华网湖北频道10月19日电(林文锋)近日,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在市局禁毒支队和龙泉派出所的协肋下,快速出击,在城区建设街出租屋查获一涉毒窝点,抓获七名涉毒人员,当场缴获毒品麻果50颗和冰毒4袋,成功破获贩卖、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刑事案件2起,查处行政案件4起。

    10月初,禁毒大队民警收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建设街经常有吸毒人员活动。收到信息后,禁毒大队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进行秘密调查和跟踪,发现建设街某物资贸易公司出租屋,有吸毒人员进进出出。经外围调查获悉有吸毒前科人员代某某,租住在该公司二楼的一房间内,代某某可能在出租屋内向吸毒人员出售毒品。因出租屋内情况不明,没有冒然行动,民警决定在外围进行布控等待时机。

    10月16日中午12时许,禁毒大队民警获悉,有多名吸毒人员进入代某某居住的出租屋内。禁毒大队迅速将情况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调集禁毒大队及市局禁毒支队和龙泉派出所等十余名民警参加抓捕行动。

    随着一声“不许动,警察”,房间内的七名瘾君子束手就擒。民警发现房间内有吸壶、锡纸等吸毒用具,遂后当场在房间及代某某、邓某身上搜出麻果50颗及4袋冰毒。于是将房间的代某某(男,45岁,沙洋县曾集镇人)、邓某(男,33岁,东宝区石桥驿镇人)、王某某(男,38岁,荆门市东宝区人)、胡某某(男,26岁,荆门市掇刀区人)、王某(男,26岁,荆门市掇刀区人)、秦某某(男,37岁,荆门市东宝区人)、云某某(男,41岁,荆门市东宝区人)等7人口头传唤至分局办案中心尿检,结果均呈阳性。

    经审查,邓某等6人分别交待了在出租屋吸食毒品麻果和冰毒的违法事实。但代某某对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拒不交待,民警通过一天一夜的讲事实摆证据,最后代某某“缴械投降”。代某某交待原先自己是一个小包工头,手下有几十名工人,在搞工程时因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后因自己的工程款被骗后,无力在从事工程建设,在加上与妻子离婚后无家可归,今年5月份,代某某就在建设街某物资贸易公司租了一间屋,从事以贩养吸的道路。为了给吸毒人员提供方便,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后,就让吸毒人员在自己出租屋内吸食。

    目前,代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刑事拘留;邓某、王某某、胡某某、王某、秦某某、云某某等6人分别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代某某、王某、胡某某等三人因有吸毒前科分别被责令社区戒毒三年;秦某某因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