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全面完成

19.10.2015  17:04

  10月15日,荆州市委编委专门批复所辖江陵、松滋、公安、石首、监利、洪湖等6个县(市)同意设立副科级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标志着荆州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全面完成。截至10月中旬,全市颁发不动产权属权利证书20725件,其中:《不动产权证书》7764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2961份。

  在推进荆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各县(市)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力推进,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编办、财政、住建、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迅速加强了机构、职能、人员、资金、资产、业务“六位一体”的整合,整合人员433人。先后组织不动产登记培训5次663人,出台了《关于依法规范抵押登记相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不动产权籍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等制度4个,有效推动了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