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公诉一例“包裹藏毒”电信诈骗案

18.07.2014  13:05

  本网讯(通讯员 王忠勇 卜昌学)冒充民警办案,以“包裹藏毒”为由,恐吓诱骗市民将存款转入他们提供的“安全账号”,骗取钱财。近日,实施“包裹藏毒”电信诈骗案的被告人吴某、廖某等人被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吴某、廖某等人系福建省安溪县人。2013年4月,因手头缺钱,几人通过网络了解到电信诈骗的套路后,便心生邪念,从被告人吴某某处购买8部手机及一批十堰地区的联通手机卡,作为作案时变换身份之用。2013年5月初,一切准备就绪后,被告人吴某、廖某等人窜至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一出租屋内,在互联网上购买非法“语音群呼”平台,开始向十堰地区手机用户群打电话。

  一旦有用户接听,他们便会告诉对方有包裹因地址不详无法查收,被害人上当后,曾某、徐某(2013年6月初开始参与诈骗)便会冒充“十堰邮政局”工作人员,告知被害人因包裹涉嫌违禁品(毒品)被公安机关调查,然后再由吴某、廖某冒充“十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虚构被害人身份信息已经泄露的事实,让被害人去银行ATM机上看钱是否还在,并让被害人在银行账户上安装防盗报警业务(实为转账操作),或者让被害人将银行卡上的钱转入他们提供的“安全账号”。一旦被害人因恐慌等原因将钱款汇出,被告人吴某、廖某等人之前通过互联网联系的专门提供银行账户的人便会立即取出被害人刚刚存入的现金,扣除10%费用后,再将剩余被骗金额存入吴某所持的从互联网上购买的银行卡中,由吴某取出分给其他人。

  2013年7月,吴某、廖某等人在江西省上饶市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过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查明,自2013年5月至2013年7月初期间,吴某、廖某等4人共疯狂作案22起,诈骗现金575941元。日前,区院以涉嫌诈骗对该团伙提起公诉。被告人吴某某明知吴某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手机及手机卡,系共同犯罪,被依法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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