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好演员必须遵纪守法,行为合乎规范

06.11.2015  13:11
范冰冰在座谈会上发言。车小丽 摄

  在拿到剧本时,我首先考虑的不是角色的戏多戏少,而是编剧笔下的人物是否鲜活,我能不能把她栩栩如生地搬上银幕。”

  9月15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50家社团在北京联合签署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下称《公约》)。《公约》明确提出“十提倡”“十不为”,是新形势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道德规范的加强版、升级版。11月5日,《公约》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演员范冰冰和编剧高满堂、导演江平、演员林永健、央视主播康辉等一同应邀出席座会并发言。

  在座谈会上,作为年轻一代演员代表的范冰冰也作了发言。她表示,作为一名影视演员代表,能在今天的《公约》会上发言,感到非常荣幸!范冰冰在发言中还回顾自己从16岁入行至今的从影路,并谈了几点感受:首先,做一个好演员必须首先是一个好人。“好人”的界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认为最基本的标准就是遵纪守法,行为合乎规范,举事于社会有益。其次,一个好演员还应该是一个敬业的人。我曾经在两年内拍了11部电影,经历过人累到极致的许多体验,曾有过30个小时不卸妆、不合眼的拍摄经历。

  再者,一个好演员还应该在艺术上有一定造诣。有位前辈说过,只有小演员,没有小角色。因此,在拿到剧本时,我首先考虑的不是角色的戏多戏少,而是编剧笔下的人物是否鲜活,我能不能把她栩栩如生地搬上银幕。我也希望今后能在角色塑造上有更多的突破创新。(记者杜恩湖)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