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新年反腐出重拳:1天通报处分领导干部11人

08.01.2016  09:51

  楚天时报讯(通讯员英纪宣)1月6日,英山县纪委官方网站发出消息,英山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通报如下:

  刘会理,现任英山县教育局主任科员。2016年1月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有关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叶桂斌,现任英山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办主任。2016年1月5日,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其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立案调查。

  刘选志,现任英山县河铺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处长。2016年1月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立案调查。

  徐飞,现任英山县政协祖统联谊委员会主任。2016年1月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立案调查。

  闵锐,现任英山县温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16年1月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立案调查。

  刘芳,现任英山县温泉镇妇联主任。2016年1月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立案调查。

  徐爱民,现任英山县雷家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2016年1月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胡俊,现任英山县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1月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郑晖,现任英山县温泉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2016年1月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立案调查。

  叶文生,现任英山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年1月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违反《城乡规划法》问题立案调查。

  徐成友,现任英山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6年1月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违规入股经商等问题立案调查。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