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禁节庆展会大操大办 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

03.11.2015  10:26

  湖北日报讯(记者陈会君、实习生程晓雪、通讯员郑波)昨从省委办公厅获悉,日前湖北省出台《湖北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统称《细则》),给过多过滥、大操大办的节庆展会活动带上了“紧箍咒”。《细则》详细规定了节庆展会活动的申报、审批流程。申报材料中,要提交节庆展会活动的经费预算方案,包括经费来源、计划支出明细等。并禁止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禁止以举办活动为由,向下级单位、企业和个人收费、摊派、拉赞助,转嫁费用;禁止借举办活动发放礼金、礼品、贵重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禁止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禁止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和道德劣迹的名人明星参与活动。

  各市、县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周年庆典活动,省会城市、自治州、自治县确需举办的,按规定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举办周年庆典活动,逢十逢百周年等确需举办的,应按规定报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不举办楼堂馆所的奠基和竣工庆典活动。

  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各类展会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领导干部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展会活动。

  依此新规,湖北省已叫停下半年打算举办的九里回族乡成立30周年座谈联谊活动、老湾建乡30周年庆典、武穴长江公路大桥开工庆典、2015十堰企业100强发布会暨高峰经济论坛等活动。

(责任编辑 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