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舞台艺术人才、美术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评选结果公示
14.09.2015 19:06
本文来源: 文化厅
为加强湖北省舞台艺术人才、美术人才培养工作力度,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制定的《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实施方案》(鄂宣文[2015]28号)和《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湖北省舞台艺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文化办〔2015〕20号)、《省文化厅关于开展首批湖北省美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文化办〔2015〕23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各地各单位初审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由省文化厅组织专家评审,经省文化厅党组会议讨论,确定了拟入选“省舞台艺术人才培养工程”、“湖北省美术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人选(名单附后)。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文件精神,加大我省地方戏曲表演人才的培养力度,经省文化厅党组会议研究,并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将获得第一、二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表演一等奖、年龄在40岁以下、工作业绩突出、有培养潜质的优秀戏曲表演人才增补列为“湖北省舞台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现对培养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9月14日至9月1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湖北省文化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明事由,提供问题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联 系 人:朱祥德
联系电话:027-6889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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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30071
湖北省文化厅
2015年9月14日
本文来源: 文化厅
14.09.2015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