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道胜赴十堰、神农架林区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16.09.2015  10:22

  

  

  9月6日至9日,在参加省委精准扶贫工作现场会前后,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奔赴十堰市、神农架林区调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立足职能、发挥作用,更好服务“五个湖北”建设。十堰市司法局局长胡建明,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局长张义贤分别陪同调研。

  汪道胜深入竹山县司法局宝丰司法所、人民调解中心、施洋路社区法治文化长廊,湖北文润律师事务所,房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等单位,看望慰问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听取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汇报,查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制度、业务流程、执法档案、特殊人群帮扶管理台帐等,了解基层司法行政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及成效,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汪道胜强调,中央、省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在省委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关键时期,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投身到服务“五个湖北”建设大局之中。一是发挥法治宣传职能,培育社会法治信仰。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普法机制,形成普法合力。要抓住关键对象,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考法、述法机制,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形成引领示范效应。要搭建普法平台,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方式,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氛围。要坚持“普治结合”,逐步形成以地方法治创建为主体、以部门行业法治创建为依托、以基层法治创建为支撑的法治创建体系,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实践性。二是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各级法律顾问团制度,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推荐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参与合同审查,介入调处纠纷,代理诉讼案件,当好市场主体的法律伙伴。借助社区网格和法务前沿工作站点,积极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当好改善民生的法律援手。三是发挥法律执行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依法、规范执行社区矫正,运用司法e通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帮扶教育和考核奖惩,确保实现社区矫正效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帮教,协调落实安置政策,帮助他们重建社会关系,顺利融入社会。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将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基层社会平安和谐。四是发挥法治保障职能,促进实现司法公正。加强法律服务管理,强化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协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通过律师依法参与诉讼,诚信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鉴定管理,严格公证服务程序,提高公证、司法鉴定意见的社会公信力,为司法审判提供科学、客观的证据参考。

  在竹山县司法业务用房和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坪阡司法所选址现场,汪道胜察看了业务用房规划设计方案,听取了有关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汪道胜说,国家将司法业务用房纳入项目建设规划,中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业务用房不是办公用房,在业务用房建设上,必须强化为民服务的理念,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将业务用房建设成为县、乡的法律服务中心,设计好法律服务窗口和功能区域,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舒适舒心。

  汪道胜强调,坚强有力的干警队伍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障,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守讲树”等专题教育,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和鉴别力。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狠抓突出问题整治,落实“两个责任”,严肃查处失范,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成效,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厅办公室)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