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职院顺利通过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验收

18.12.2014  13:56

(管宏才)12月17日,省水职院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试点高等学校验收。 

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试点高等学校验收组由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带队,成员包括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和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验收组一行首先察看了水职院南湖校区学生食堂、运动场和电力系校企合作项目车间、机电系实训场所,对水职院积极营造依法治校氛围表示肯定。验收组一行还认真翻看了水职院集中存放的40多盒创建工作佐证资料,重点审阅了规章制度汇编。 

在随后举行的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试点高等学校检查验收评审会上,水职院党委书记作了题为《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汇报,介绍了水职院基本情况;从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健全民主管理、保障教师、学生合法权益、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汇报了学院创建工作情况及特色;还从五个方面汇报了创建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并就有无一票否决的事项回答了验收组的提问。验收组还随机向31名学生发出调查问卷,对学院依法治校工作情况进行了无记名调查测评。 

检查组对水职院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肯定:一是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二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形成了新版制度汇编。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依法治校和依德治校的有机结合。四是开设了法律课,聘请了法律顾问,举办了多场法律知识讲座,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显著。他肯定地指出:如果没有一票否决,湖北水利水电职院应能获得“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检查组同时对水职院提出五点希望:一要进一步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强调依法办事,强化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二要以学院章程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章程的制订要体现三大原则:首先是合法性原则,制订的程序要合法,章程的内容更要合法。其次是特色原则,体现办学定位,突出专业特色和办学特色。其三是改革原则,把成功的改革经验固化为章程条款。三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依法治理体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四要进一步完善师生权益诉求和利益救助机制。健全申诉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避免打官司。五要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守法。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水职院在家的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教师代表参加了验收评审活动。 

2013年6月,水职院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第四批试点高校。建设期间,水职院紧扣《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标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取得了显著成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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