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办法向“空中”要绿地 垂直绿化可折算配套绿化面积

06.08.2015  19:16

(记者郑青)今后,武汉垂直绿化可以折算为配套绿化面积,意味着城市绿化将从平面走向立体。1月23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鼓励发展立体绿化,建设生态停车场,并加大对建成绿地与设计图纸的差额面积的处罚。

2014年7月1日起,新的《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施行,对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指标作了较大调整,并明确提出制定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率的核算具体办法。

办法》以屋顶绿化为重点,通过增加立体绿化这算绿地面积的情形、提高折算标准等鼓励措施,引导建设单位注重植物种植土壤、扩大乔木配置等,提升绿化品质和扩展绿化发展空间。

此前,武汉市规定屋顶绿化可折算为配套绿化面积的比例较低,垂直绿化不能折算,难以起到鼓励立体绿化的作用。而且种植乔木、灌木、花草的计算标准是一样的,没有起到提升绿化品质的引导作用。

办法》规定,采用种植槽方式的垂直绿化可以按种植槽面积计算配套绿化面积,采用立式种植方式的垂直绿化可以按其实际立面绿化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值得注意的是,在屋顶绿化中,对建筑物顶板标高高于周边现状城市道路的情形,《办法》降低了覆土厚度要求,由原来规定的0。6米调整为0。4米,提高了折算比例,由原来规定的25%调整为30%。

树阵的概念被引入《办法》,鼓励以乔木为主的绿化形式,规定采取单株、成行或树阵等从点到面不同形式种植乔木的,可以分别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例如,在生态式停车场建设上,每个停车位均种植干径大于8公分庇荫乔木的,可按其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另外,采取镂空植草砖方式铺设的停车位,按其面积25%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办法》还对配套绿地实际建成后与审核标准之间的误差处理作了相应规定,即差额绿地面积占批准绿地面积比例在5%以下的部分,按差额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超过5%的部分,按照规定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