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10.04.2015  10:16
  

湖北省商务厅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

中宣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组织开展低碳节能绿色流通

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鄂商务发〔2015〕2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的通知》(中宣发〔2014〕21号),推广绿色理念,促进绿色消费,大力发展绿色流通,形成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商务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4〕803号,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按此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内贸处)。

联系人:李莉萍

电  话:027-85788610

传  真:027-8571093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4〕803号 )

 

 

湖北省商务厅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

 

附件:

 

商务部办公厅 中宣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

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低碳节能

绿色流通行动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4]8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的通知》(中宣发[2014]21号),我们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的实施方案

     

 

 

商务部办公厅  中宣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发展绿色流通,在流通领域推广绿色理念,促进绿色消费,拟开展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围绕节俭养德主题,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发挥流通环节引导消费和生产的作用,提高流通领域节能发展水平,培养消费者绿色消费、节约消费的意识和习惯,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绿色流通的重要性,形成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办单位

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

三、具体安排

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的整体安排下,结合流通领域的特点,拟开展绿色供应链培育行动、绿色回收推广计划、宣传节约之星三项主题活动,有重点地推进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具体如下:

(一)绿色供应链培育行动。

1 绿色商场创建行动。 创建一批绿色商场。引导企业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好建筑、照明、空调、电梯、冷藏等耗能关键领域的技术改造和能源管理,推广使用LED灯等节能照明产品,淘汰高耗能照明设备;引导和鼓励企业使用屋顶、墙壁光伏发电等节能设备和技术,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建立商场节能量交易机制和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制度。

2 绿色采购推广行动。 发布《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企业借助实体店、网店及互联网平台采购绿色、低碳产品,与绿色低碳商品的生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从产品源头抓起,引导生产企业低碳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生产,限制和拒绝高耗能、高污染、过度包装产品,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

3 绿色消费引导行动。 在大中城市利用群众性休闲场所或大型旧货市场开展“城市闲置物品交易大集”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设跳蚤市场,方便居民互通有无、交换闲置旧货,实现闲置物品共享;鼓励企业开设闲置物品网络交易平台,运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型传播手段,最大程度地促进闲置物品流通,实现物尽其用。配合“节能利民行动”,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推动落实淘汰“黄标车”任务。在商品零售场所开展节能产品宣传促销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产品。

4 绿色餐饮自律行动。 配合“曝光泔水缸”行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对餐饮企业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浮华的餐饮风气。同时,倡导餐饮企业提供小份餐饮、自主餐饮、分餐制等节俭用餐服务,引导餐饮企业减少浪费,并为消费者“打包”提供方便;减少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餐盒、桌布等一次性用品使用量,使崇尚绿色餐饮在行业和消费者之间蔚然成风。

(二)绿色回收推广计划。

1 .绿色回收进机关。 结合党政机关“俭以养德 向我看齐”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公共机构开展“资源回收 向我看齐”行动,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开展垃圾分类,鼓励干部职工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将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分类放置,规范处理打印机硒鼓、办公耗材、废旧电器等办公用品,实现资源应收尽收和规范化处理。

2 .绿色回收进校园。 结合“俭以养德 从小做起”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实践育人作用,开展“绿色知识进校园”行动,通过举办节能知识讲座、节能口号和宣传画征集等活动,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树立节能光荣思想。选择工作开展基础较好的流通企业、回收企业,建设节能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参观活动,使广大学生从实践中接受节能教育,了解企业节能工作成效,掌握回收知识和节约技能。

3 .绿色回收进社区。 选择有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开展回收利用知识系列宣传和普及活动,组织变废为宝竞赛、垃圾分类竞赛、回收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企业对外开放日”,由回收利用企业面向居民开放,组织代表参观循环再生流程,讲解企业运行情况,介绍典型回收模式。

4 .绿色回收进商场。 结合流通领域节能示范店创建和“资源循环利用行动”,开展绿色回收进商场活动,贯彻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宣传限制塑料袋使用的积极意义,减少塑料袋使用量。在示范店内举办再生资源回收与节能活动宣传行动,开展废电器电子产品等回收活动和宣传教育。

(三)宣传节约之星。 结合“俭以养德 人人行动”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发现各地各部门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通过宣传“节约之星”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深入开展节俭节约教育,倡导文明节俭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四、宣传活动安排

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是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转变流通发展方式,实现流通业提质增效具有积极作用,对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重要意义。为配合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方案的实施,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将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围绕此次活动主题制作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在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媒体进行重点宣传,同时借助短信、微信等移动平台及城市建筑围挡、公交车等各类社会媒介,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各地商务、宣传、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从各地实际出发,设计宣传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办出声势、办出成果。要明确目标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及时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并予以推广,形成促进绿色流通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请于 2015 10 月底前上报宣传活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