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纪委通报多起反腐典型案例 核销赃款引窝案

11.07.2014  12:46

  楚天快报讯 本报记者刘倩 通讯员庄芃

  昨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查办的12起典型案例。在这些典型案例中,不乏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引发窝案,也不乏个别部门“一把手”贪污受贿“落马”。

   ■关键词:贪污受贿

   杨晓炳违纪违法案

  经市纪委调查,杨晓炳在担任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工程承建商和供货商贿赂,并涉嫌收受多人贿赂和礼金。

  市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胡峰违纪违法案

  经市纪委调查,胡峰(副县级)在担任枣阳市熊河风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枣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贿、受贿、贪污公款、收受礼金,数额巨大。

  市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建国违纪违法案

  经樊城区纪委调查,陈建国在担任樊城区双改及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房屋征收安置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受贿、索贿,非法占有,数额巨大;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樊城区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学合违纪违法案

  经襄州区纪委调查,李学合在担任襄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贿、受贿,非法占有,数额巨大。

  襄州区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久义违纪违法案

  经枣阳市纪委调查,陈久义在担任枣阳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虚假资料,贪污国家专项资金。

  枣阳市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定洪违纪违法案

  经襄城区纪委调查,李定洪在担任襄城区欧庙镇李垴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私分公款。

  经襄城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定洪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

   ■关键词:滥用职权

   任定远违纪违法案

  经谷城县纪委调查,任定远在任谷城县盛 镇城建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工程支出、收入不上账方式贪污公款,数额巨大。

  谷城县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阮班岚违纪违法案

  经保康县纪委调查,阮班岚在担任保康县一中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粉笔供应商、建筑商、食堂经营商等贿赂,并涉嫌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套取、私分财政项目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

  保康县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关键词:窝案

   老河口市公路局违纪违法窝案

  经老河口市纪委调查,张禹在担任老河口市公路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老河口市公路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辉,利用职务之便,虚开发票在分管单位核销,并将其中部分赃款据为己有;老河口市公路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新年,伙同他人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资质承建移民道路硬化工程,违规营利,数额巨大。

  经老河口市纪委研究并报老河口市委批准,给予张禹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刘辉撤销市公路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处分,给予黄新年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将张禹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宜城市刘猴镇违纪违法窝案

  经宜城市纪委调查,2010年至2013年,宜城市刘猴镇党委副书记李儒军、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周淑成在新农村建设中,利用职务之便,允许他人违规建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

  经宜城市纪委研究并报宜城市委批准,给予李儒军、周淑成开除党籍处分,对二人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南漳县信访局违纪违法窝案

  经南漳县纪委调查,南漳县信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良明,原副局长刘定二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数额巨大。

  南漳县纪委已将二人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