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纪委发出通知 公车扫墓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1.03.2015  11:07

  长江日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李春江 陶涛)清明节即将到来,昨日,武汉市纪委发出通知强调,严禁公车扫墓,一旦发现,不仅要追究涉事人员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根据《通知》,公车扫墓情形包括:党员干部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活动,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等单位公车用于私人扫墓。

  清明节期间,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将设立举报电话,并组成专班不定期对全市公车扫墓问题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有公车扫墓,将如实登记车辆所属单位、涉事人员姓名、车牌号、车型、时间、地点等,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民若发现公车扫墓,可直接打电话12388向市纪委、市监察局举报,举报网站为:www.whjc.org.cn。

(见习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