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男子贩卖亲生儿子 一审被判刑五年

10.09.2015  18:34

          湖北省房县一男子为赚钱竟然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卖给他人。近日,湖北省十堰市房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对贩卖自己亲生儿子的被告人廖某依法判处有徒刑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廖某,男,现年37岁,系房县姚坪乡虎尾沟村村民。廖某与妻子杨某共育有多个子女,2010年7月上旬,廖某在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梁洼矿工地务工期间,私自将其妻子杨某刚生产的男婴以30000元的价格卖给河南省鲁山县仓头乡刘河村的村民刘某,该男婴被取名王某某,由刘某亲自抚养。今年4月的一天,廖某与妻子杨某因琐事矛盾闹到派出所。吵架时,杨某说出了廖某5年前将自己孩子卖给他人的事,引起了派出所警察的注意,导致案发。经十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被贩卖男婴系廖某和杨某亲生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以出卖为目的,将自已刚出生的儿子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辩称自己不是拐卖,是对方好心给孩子母亲的营养费的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鉴于其能够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房县法院依照刑法拐卖儿童罪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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