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 黄石市检察院在行动
本网讯(通讯员 焦步宏)“经过湾组理事会和村‘两委’推荐、工作组进村入户摸排,我们确定了25户68人重点贫困对象。”11月27日,黄石市检察院驻洪桥村工作组组长胡运明说,该院已在驻点村全面启动了点对点的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洪桥村是黄石市检察院精准扶贫驻点村,现有农民685户,系该市阳新县太子镇第二大行政村。黄石市委吹响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号角后,该院迅速行动,选派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鹤任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安排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副县级干部胡运明担任驻村工作组组长。工作组结合该村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展开工作。
胡运明介绍,这68名重点扶贫对象绝大多数系因病因残致贫,没有自行脱贫能力。针对这部分群体,工作组将一一协助对接国家有关政策性、补助性资金落实到位,并通过组织党员干警结对帮扶、开展爱心捐助等方式解决和改善他们生活。针对其他有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安排他们接受劳动部门的技能培训,联系协调周边厂矿企业,帮助他们在“家门口”就业。此外,工作组将危房、土坯房改造作为重点工程,经过全面摸底调查制定具体方案,经上级批准后统一实施。
要改变洪桥村的面貌,发展实体经济、提高造血功能是根本之举。黄石市检察院工作组和村“两委”立足该村村情村貌,鼓励村民因地制宜兴办实业,通过致富能人牵头、村民参股方式,发展育苗养殖、大棚种植等农村经济,工作组给予政策指导、争取资金扶持等服务。
近年来,黄石市检察院认真贯彻市委部署,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三万”活动、“四化同步”等工作,先后在阳新县太子镇樟铺村、大冶市大箕铺镇后畈村、还地桥镇桂树村驻点,在扶贫工作上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成效。市检察院曾荣获全省扶贫工作先进集体,驻村工作组多次被评为全市先进工作组。“检察院在开展扶贫工作上很有一套办法,相信我们村能够如期实现全体脱贫的目标。”洪桥村党支部书记汪承高信心满满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