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等领域将推出服务贸易开放举措

24.05.2018  09:4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以开放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会议指出,优先发展服务贸易,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决定,在2016年国务院批准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基础上,从今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北京等17个地区深化试点。重点在电信、旅游、工程咨询、金融、法律等领域推出一批开放举措,同时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准入制度,逐步取消或放宽限制措施,为相关货物进出口、人才流动等提供通关和签证便利。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国际结算、展览等服务贸易,对服务出口实行免税,符合条件的可实行零税率,推动以“互联网+”为先导的新兴服务出口,打造开放发展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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