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院长向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汇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30.09.2017  11:42

9月27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向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汇报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省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围绕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司法监督制约机制、资源优化配置机制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新型司法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程序简易化、量刑规范化改革,不断提升刑事司法整体效能;统筹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等其他配套制度改革,坚持以信息化助推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李静院长表示,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分类指导,继续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重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筹兼顾推进其他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力争在更高水平上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