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重拳”出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初显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着力改善县域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强化措施,合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强化领导,保障有力。
一是县政府成立了由副县长陈虎为组长,以15个乡镇长及十八里长峡管理局、林业局等14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县政府制定出台了《竹溪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4-2016)》、《竹溪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文件,明确了年度计划及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县环委会印发了《关于建立竹溪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是县政府研究出台了《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建立“政府督导考核、乡镇具体负责、村(居)具体落实”的禁烧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
五是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依法监督、环保部门牵头、成员单位协同、上下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一是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实行了乡镇干部包村组、村
组干部包地块、党员联户的立体承包责任制,责任到干部,到地块,签订责任书到村、到组、到户。
二是县政务督查室加强督查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县政府于2011年9月30日与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发建设经营我县城市天然气项目的特许投资和特许经营协议,工程投资1.2亿元。
四是开展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废气污染专项整治。责令瑞城水泥启动窑尾烟气脱硝项目建设,责令创艺、人福等10蒸吨以下的工业锅炉安装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责令瑞兴机制砖厂、合泰建材公司、广宇建材、宏林建材等企业安装除尘、脱硫设施。
五是淘汰燃煤小锅炉。县政府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出台了《2016年竹溪县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六是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县住建局、县质检站强化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对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实行硬件设施到位,工地外围实行围档作业、进出口硬化;出入车辆管理到位,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做到净车出入;运输车辆沿途卫生保洁到位的“三个到位”监管。县渣土办对主要出入口道路、建筑工地实行全天候巡查、设卡守点,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七是严格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和检测。对排放污染超标的机动车,要求车主进行调修、维修治理,达标排放。
八是启动油气回收工作。今年6月,对全县11个加油站进行了现场勘查摸底工作,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截止目前,我县城区主街道天然气清洁能源中压管网实现了全覆盖,铺设天然气管网81.2公里,完成入户安装8000户;工业废气治理工作中瑞城水泥正式启动窑尾烟气脱硝项目建设,人福、瑞兴机制砖厂、合泰建材公司除尘、脱硫设施已安装到位,其它公司于年底安装到位;燃煤锅炉已淘汰2台,教育系统燃煤锅炉煤改电工程已全面启动,其他部门将按年度计划分步淘汰;机动车累计检测10838辆,发放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13203份。
竹溪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36,一级,优;PM2.5浓度14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22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截至2016年7月26日,达标198天,超标8天,达标率96.1%。较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10天,达标率提高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