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消防大队喜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10.06.2014  13:15

近日,十堰市文明网发布十堰市2012-2013  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拟表彰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示,竹溪县消防大队榜上有名。 

    近年来,竹溪县消防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在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大队官兵扎根山区,牢记职能使命,埋头苦干,竭诚奉献,扎实有效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大队按照市、县文明办的要求,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建活动中,大队官兵始终把服务驻地经济建设和发展作为大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圆满完成了各项灭火救援任务和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为辖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此项殊荣的取得,凝聚着全体官兵的智慧、心血和汗水,既是市委、市政府对大队全体官兵一年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肯定,也是一种激励和鞭策。成绩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大队全体官兵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此殊荣为契机,立足实际,开拓奋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继续为“绿城竹溪”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