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四举措全力推进矿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09.10.2015  12:35

  自省市集中开展矿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以来,竹山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扣工作要求,快速行动,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竹山县及时印发了文件,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矿政管理工作的主线,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步骤、要求。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安监、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矿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主责、乡镇主体、企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以县安委会名义制定了县长、分管县长入矿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县长于8月中旬、11月中旬两次入矿井检查,副县长于8、9、10、11月中旬入矿井检查,防止出现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二、全面清查底数。通过排查,该县查清了矿业领域五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超贫磁铁矿勘查项目以采代探问题突出,尾矿库安全监管形势严峻,对所有铁矿企业均停产限电;绿松石存在私挖盗采行为,个别区域问题突出,一些当地群众与社会闲杂人员参与盗采,涉及人员多,安全管控难度大;建筑、建材类矿山多数证照不齐全,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经济效益较差;有些小型矿山存在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违规行为,有些石料厂采矿作业面不高,形成一堵墙开采,没有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台阶式开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矿山企业用地多数没有办理用地许可。

  三、坚持即查即改。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该县采取即查即改、分类限期整改,对相关企业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超贫磁铁矿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完成勘查工作任务,制定出台了《竹山县超贫磁铁矿整合实施办法》报省厅审查,在尚未取得采矿证前,采取限电措施,制止以采代探行为;对未按开发利用方案生产的,立即停产,迅速整改,凡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一律停办矿业权年检、延续等事宜;对23家逾期采矿权,限期办理延续,已于7月4日在《今日竹山》、竹山县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限期办理采矿权延续公告,到期未办理的,依法注销采矿权;对非法采矿点的监管,将作为县国土资源局矿山动态巡查的重点,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对顶风非法采矿的,将进行立案查处。

  四、加大整改治理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取缔关闭一批、停产整顿一批、规范整合一批、立案查处一批、公告注销一批”“五个一批”措施,加强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对能够整改到位的,限时整改到位;对不能迅速整改到位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强化监管,逐步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关闭,注销矿权;对非法采矿的,立案查处。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制定完善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实现科学、环保、规范、有序的矿业开发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