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工商局召开稽查工作会研究部署执法办案工作

23.02.2016  10:42
 

2月23日上午,林区工商局召开稽查工作会议,业务机构和其他直属机构负责人及工商所长对林区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工作开展思想交流,研究部署2016年全区工商系统的稽查工作。

按照省局统一规定,2016年1月下旬,林区工商局整合公平交易分局和经济检查大队,成立林区工商局稽查分局,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承担本级工商局管理的经济案件的组织、协调、查处和案件管理等工作。为适应“一支队伍”办案的综合执法新体制,这次会议以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理顺办案体制为核心对全区工商系统稽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建立新型案件管理机制。实行“一支队伍办案”的案件管理机制,全区工商系统案件统一由稽查分局管理,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查处。稽查分局除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本局管理的较大案件的查处外,对其他案件负责按属地管辖、指定管辖等原则进行分配、组织调配和查办工作的指导,工商所办案工作受稽查分局的业务指导;二是继续完善案件研发机制。要在去年形成的案件线索分析会的基础上,做好案件线索的调查、研究、开发工作。稽查分局牵头,组织消保、网监、商广、法规和工商所等机构负责人和办案能手成立案件研发工作小组,建立案件研发工作机制,便于机构之间互相沟通,加强业务指导,挖掘案源,部署查办。定期召开案件线索分析会,每次分析会至少确定一个方面的主题,也可以根据征集的案件线索召开专题分析会。从而对新领域的案件线索进行归集、研判和分办。三是建立违法线索移交机制。消保、市场机构抽检案件、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案件、网络监管接受的举报案件、广告监测发现的案件线索,统一移交给稽查分局,由稽查分局按照管辖权和案值大小进行分配,组织查处。同时建立立案回告和办结回告机制,由稽查分局分别在收到移交材料后1日内、办结后3日内将是否立案的情况和处罚情况书面回告移交机构,并附相关材料,以便业务机构在法定时间内答复举报人。四是探索案件线索外查机制。争取在省局的支持下,建立案件线索外查机制,通过对产品质量案件、商标侵权案件的上追方式,争取指定管辖,延伸到外地查处部分违法行为,对违法广告案件的外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要一查到底。

李顺忠局长就稽查工作提出“三个强化”要求:一是强化履职意识,确保监管执法任务的完成。要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履职到位,推动执法办案工作;二是强化大局意识,树立一支队伍办案的机制思想。一支队伍办案是省局确立的思想,各工商所要在稽查分局的统筹下,上下一心,共同配合,提高执法权威;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全力支持执法办案工作。法规科要改变与办案机构对立的思想,要加强案件查办中的指导工作,大案要案早参与。业务机构要发挥专业特长提供案件线索,指导执法和办案工作。财务科要强化办案机构的经费保障。

会上,各业务机构和直属机构负责人就如何支持执法办案工作都作了表态发言,提出了监管履职和执法办案转型的五个重点领域,即: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不正当竞争领域、商标侵权领域、违法广告领域、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领域。通过对这五个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把执法办案与保护民生、捍卫公平正义和建立社会诚信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