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服务企业”活动

06.04.2016  17:36

  本网讯(通讯员 吴戈)今年以来,通城县检察院深入贯彻省、市、县委政法委关于“政法干警服务企业”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通过畅通检企联系渠道、净化企业外部环境、坚持入企法律服务、改进涉企办案方式等举措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服务企业”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一致好评。

  该院成立了12个由班子成员和专职检委带队的检察服务小分队,分别进入全县24家规模以上企业与重点项目单位开展服务活动。

  活动中,该院畅通检企联系渠道,建立了有专人负责联络、定期召开会议和及时交换信息的检企联络机制,坚持深入企业座谈调研、了解情况,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要求各检察服务小分队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制定措施、逐一解决。为净化企业外部环境,该院积极参与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滋扰性犯罪,着重排查化解涉企民事纠纷,加大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的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力度,为招投标企业提供便捷行贿档案查询,同时对涉企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对行政执法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受贿索贿、徇私舞弊及玩忽职守等案件优先查处,着力深挖企业“蛀虫”、斩断伸向企业的“黑手”。该院坚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经常入企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努力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在办理涉企案件中,该院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办案方式和举措,如做到“五个不轻易”(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 “四个严禁”(严禁越权办案,严禁在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到企业拉赞助,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对办案中依法暂扣的款项,一律及时返还给企业不予追缴等。

  据悉,开展该项活动以来,该院先后组织干警入企宣传法制5场次,向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0余人次,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为招投标企业提供便捷行贿档案查询63次,优先依法快速办理涉企刑事案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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