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环保局:组织观摩湖北省首例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20.03.2017  10:42

日前,秭归县人民检察院以鹤峰县林业局不依法履职、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向秭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16日上午10时,在法院楼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县环保局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前往现场进行了观摩学习。

据悉,此案是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授权秭归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是湖北省首例跨区域管辖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此次组织环保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观摩,旨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督促更好履行法定职责,对今后弥补行政管理中的缺漏和不足起到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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