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科院博士团成员刘路广获得省委组织部表彰

16.03.2016  17:38

(袁大宝)近日,省委组织部、青团省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第四批博士团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水科院水资源与农村水利研究所副所长、博士刘路广同志获得第四批博士团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5年,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在全省范围内选派了第四批115名青年博士到连片特困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服务锻炼。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水科院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选派刘路广赴蕲春县水利局开展“博士服务团”工作。 

挂职任蕲春县水利局副局长期间,刘路广把蕲春县当作自己的第二故乡,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立足岗位创新实践,深入基层服务锻炼,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全心全意投入到当地的水利建设中,开创了蕲春县水利技术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了大量工作。如:通过他及其他技术员的努力,小农水竞争立项成功,为蕲春争取国家投资1600万元;申请的3个水利项目获得通过,并进入专项规划项目库,为蕲春水利争取建设资金5080万元。为了做好蕲春县五年里水利发展建设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蕲春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他踏遍了蕲春的山山水水,走访了村村镇镇,充分调查研究,其专业水平和规划能力得到了省水利厅有关专家和主管处室的充分肯定…

在欢送会上,水利局的干部深情地说:刘博士,把蕲春县当作自己的第二故乡,你没有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你留下了不走的博士团,蕲春水利职工感谢你。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