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08.09.2017  16:22

  日前,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推出了八个方面30条工作举措,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科技金融助推创新创业”、“科技创新示范县市区创建”、“科技助力产业扶贫示范”、“百县千镇万人”、“红色引领科技创新”、“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等八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推进全省科技系统切实发挥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为湖北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作出新贡献。

  一是以加快科技资源优势高效转化为重点,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为早日建成国家创新型省份作出新贡献。积极推进武汉建设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支持武汉、襄阳、宜昌深化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建成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区域创新中心。推动荆门、黄冈、孝感、荆州、黄石、鄂州等市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探索差异化创新发展路径。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优势学科领域加快发展为重点,进一步调整优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强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建立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测算工作机制,为到2022年实现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以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为重点,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大发展,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作出新贡献。积极打造“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升级版,大力推进省内科技企业孵化器聚焦细分产业领域,实现发展模式、建设模式、投资模式和培育主体模式“四个升级”。组织实施“科技金融助推创新创业工程”,加强与创投、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横向跨界合作,引导金融资源向创新创业领域配置,加快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难题。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积极推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150%-175%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认真落实《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加大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后补助政策引导力度,调动高校院所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以支撑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集中力量突破一批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为转方式调结构作出新贡献。围绕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总体部署,进一步改进年度项目指南形成机制和项目组织实施方式,面向重点产业领域,支持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大型企业牵头承担并加快突破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围绕《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大数据发展战略、集成电路发展工程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智能制造技术、信息技术、环境友好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的融合创新发展,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材料、新能源汽车、北斗导航等领域前沿技术创新,着力推动传统产业再造竞争新优势,积极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高地。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集中突破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性、适用性和带动性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产品结构优化和农产品质量提升等领域的科技供给。加快推动资源开发、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公共安全、社会安全、生产安全、医联网等社会发展科技创新领域的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力度。

  四是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建设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作出新贡献。围绕光电科学、空天信息、生物安全、精密测量等科学与技术方向,以创建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为引领,积极争取国家战略科技资源在鄂布局。建设完善以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为载体,覆盖全创新链条和全产业领域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支持新建一批以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新型产业研发平台,引导推动新型产业研发平台企业化改革、市场化运营、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人才培养等全创新链支撑服务功能。

  五是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重点,加快构建促进“四个对接”新机制。深入实施“全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推动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培育模式与机制,支持技术转移中介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引导技术转移中介机构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紧密合作。深入实施“科惠行动”,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促进技术供求有效对接的新模式。组织开展“科惠网企业高校院所行”和“科惠网专家市州行”活动,打造成果转化促产业转型的服务品牌。加大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力度,形成特色鲜明、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六是上下联动全面开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局面,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组织开展“科技创新示范县(市、区)创建工程”,强化科技创新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对接,分期分批推动30个左右科技创新示范县(市、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组织实施“科技助力产业扶贫示范工程”,建立科技精准扶贫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大力推进产业扶贫、智力扶贫、信息化扶贫和科技扶贫示范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百县千镇万人工程”,到十三五末,选派10000名左右的科技特派员,实现科技特派员覆盖100个左右的县(市、区),1000个左右的乡镇,在贫困地区覆盖到村。大力推进“星创天地”建设,打造县域科技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引导科技创业服务资源跨地域共享,提升县域创新创业服务能力,营造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氛围,到十三五末实现  “星创天地”县(市、区)全覆盖。

  七是以服务自贸区创新驱动发展为重点,推动科技创新与开放发展相融合。以自贸区为依托打造国际科技合作新平台新品牌,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襄阳、宜昌三个片区,建立符合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的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平台。推进省内高新区与国际先进科技产业园区携手共建,积极引进国际知名高校院所和企业在鄂设立高端研发平台,加快世界先进技术人才“引进来”实现聚集发展,加速国际先进成果在鄂转化。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组织科技企业参加国际科技会展和海外合作创新对接洽谈,支持省内科技企业并购或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壮大海外创新创业和技术转移平台,加快湖北优势科技资源“走出去”实现全球布局。

  八是以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科技干部队伍。组织实施“红色引领科技创新工程”,打造“红色科创”品牌,引导和推动全省科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推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中传承红色基因,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组织实施“创新驱动生力军队伍建设行动”,组织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面向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高新技术园区、农业科技园区、龙头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重点科技人才等构建创新服务长效机制。深入实施“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引导和促进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干部职工,按照“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要求,聚焦核心职能提升服务能力,密切上下联动增强工作合力,以新的面貌和更好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张镧)

                                                                                                                                  责任编辑:丘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