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关于下达2015年度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计划的通知

22.07.2015  14:37

 

市、州、县供销社,省社有关出资企业:

2015年,省社将继续按照省“十二五”规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推进3000家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新(改)建工作。为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全年的建设工作,省社对3000家新改建计划进行了分解,现将建设指标予以下达(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一),并就今年的建设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高标准完成全年建设任务。 收官年完成“十二五”既定目标任务意义重大,推行新“四有”(即有公益性、经营性、电子商务、助农金融服务)建设标准任务繁重,各地供销社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承担起建设主体职责,把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力推进实施,加快提档升级,确保年度建设计划优质高效完成。

二、加大涉农资源整合力度。 着眼于构筑“农民办事不出村”综合服务平台,在以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一切面向农村,包括政府、部门、社会在内的政策、项目、资金、产品、服务等资源,推进各类资源与村级综合服务社平台的互联互通、融合发展,增强综合服务社的包容性、开放性,使村级综合服务社成为承接公共服务下乡的政策洼地。

、加快提升信息化服务功能。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今年全省系统工作的重头戏。要按照赵东风主任在今年供销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部署和《省供销社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突出抓好村级综合服务社的信息化改造,扩充网上代购代售、快递代收代发、信息收集与发布等服务功能,把村级综合服务社打造成为供销社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的基础阵地和终端。要发挥村级综合服务社的信息化服务功能,主动与村级组织对接,为推进网格化管理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做好服务。

四、 全面推开农村普惠金融服务。 去年汉川、大悟等地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的试点成效明显,今年将把试点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开,计划新增5000家以上的村级服务网点。各地要密切与建行的工作联系,加快网点建设步伐,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为凸显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省社对村级综合服务社标识牌作了一定修改,确定了推广式样(见附件二),今后新(改)建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必须使用新推广的标识牌。

五、规范使用财政补助资金。 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补贴资金将由省财政厅预拨付有建设任务的市、县财政局,待年终检查验收后,视结果由供销社按程序到所在地财政局申领资金。补助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投入和开展公益性服务所需的费用支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

六、做好后续转型发展的谋划与准备。 随着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面临着提档升级、转型发展的问题。为使村级综合服务社成功转型、持续发挥作用,省社正在抓紧谋划村级综合服务社后续发展规划和运营管理方案。各地要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大胆创新实践,总结工作典型,为下一步村级综合服务社的转型发展积累经验、做好准备。请各地将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转型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材料,经市(州)社收集后,于5月30日前,报农村流通处。联系人:李镖,电话:027-85775554。

附件:1.2015年全省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计划分解表

     2.村级综合服务社标识牌设计式样